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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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路上,我来护航
定海法院法律拥军加固国防
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蒋萍  

  “热血青年,快去当兵吧!”时下,全省掀起了一股报名参军的热潮。在这个特殊的时候,记者走访了处理涉军案件较多的舟山定海法院。在这里,“法律拥军”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以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为载体,定海法院走出了一条法律拥军之路。

  巡回法庭:
  快立快审的“绿色通道”
  在定海法院辖区内,由于驻军部队多、军事设施多、军人军属多,涉军案件也相对较多。过去,法院审理涉军案件时,与普通案件的诉讼审理并没有多大区别。2000年初,省高院、省司法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在各人民法院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当年的6月20日,定海法院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成为当时最早行动起来的法院之一。
  “巡回法庭”的大牌匾就挂在定海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平央的办公室门口。李平央告诉记者,自“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组成人员也几经更换,目前由他兼任庭长,另外还有两名民一庭成员、一名民二庭审判员和一名刑庭副庭长,一共五人。
  “巡回法庭成立后,处理起涉军案件,件件都做到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李平央告诉记者,涉军纠纷一旦立案,立即会在卷宗上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全程进入“绿色通道”。
  近两年,巡回法庭共受理了22件涉军案件,审理平均用时30.5天,部分案件更是在10日内审结。其中,调解撤诉的有18件,调撤率达到86%,在5件以军人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有4件被调解和好。这些数据也从侧面反映了审判人员在审理涉军案件过程中所倾注的心血和精力。

  审判模式:
  法官被赋予更多主动职能
  法院审理案件的最大特点是被动式,法官的中立角色要求其在审案过程中是被动的,否则就会有不公正裁判之嫌。然而,在审理涉军案件中,法官被赋予了更多主动职能。
  2005年6月27日,时为海军某部军人的蔡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他五级伤残,花去医疗费等20余万元。在与货车驾驶员史某和其雇主张某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蔡某于当年12月26日向定海法院起诉。
  受理案件后,巡回法庭发现蔡某起诉的车辆所有人有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一般案件,法院会以被告主体错误而将其驳回,而巡回法庭则是主动查询了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并告知蔡某将实际车主追加为该案被告。
  由于蔡某的伤残等级较高,赔偿额度较大,审判人员还主动联系并说服车辆保险公司先予赔付;在不知道车主财产状况的情况下,又主动叫蔡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然后多次进行财产查证,最后发现车主的妻子在外地还有房产,使得案件执行得以顺利完成。
  “审理涉军案件与其他案件不一样,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变被动为主动能更充分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李平央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妥善处理好军人家庭案件和军属案件也是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体现。
  去年7月,巡回法庭受理了一起军属劳动争议案件。乐某是一名随军家属,到定海后在一家整容诊所上班。由于该诊所没有为她交纳养老保险,乐某在生病后就被辞退,诊所也不给予医疗补助和经济补偿。乐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由于超过时效而被拒绝。于是,乐某当兵的丈夫陪她到定海法院起诉。巡回法庭在受理后,专门找到诊所负责人进行调解,乐某最终拿到了1万元。
  李平央说,关心军属就是稳定军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  
 
  军人陪审员:
  涉军维权的又一监督力量
  在我省建立完善涉军维权长效机制的进程中,很多工作方法具有开创性,其中,建立军人陪审员制度就是全国首创的一大亮点。
  2004年7月,宁波市启动建造甬江庆丰桥时,原先设计的桥拱高度将严重影响某部队船运大队船艇通行。时任舟山警备区政治部干事的宁志坚,作为驻地法院的军人陪审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军地协调沟通工作。
  经过涉军维权机制的协调,当地政府决定追加2个亿投资,将桥拱升高了10米。今年3月18日,调整设计后的庆丰桥已全部建成。
  “庆丰桥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引起各方对军人陪审员的关注。2005年上半年,经过严格考核、培训,经当地法院报请同级人大任命,浙江驻军102名军人走上人民陪审员的岗位,其中就有定海法院的3名军人陪审员,温怀广是当中的一员。由于温怀广今年刚刚调离舟山,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他。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对我而言是一份神圣的使命。”回想起自己3年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经历,温怀广很激动。
  2005年4月,温怀广还是定海区人武部的一名干事,由于文化程度较高、平时又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他被部队推荐参加省高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课程。
  虽然培训时间只有一个星期,但温怀广非常认真,他把这看成一项军事任务,军人严明的纪律作风促使他牢牢掌握了作为一名陪审员的基本要求。
  培训结束后不久,回到部队的温怀广就接到法院的通知,希望他担任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陪审员。回想起第一次坐在陪审员席上的情景,温怀广说,只觉得以前充满神秘感的法庭如今成了一个特别严肃和庄严的地方,而他一定要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
  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的军人陪审员已参与驻地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近千起,其中涉军案件三百余起,成为涉军维权的一支重要监督力量。军人陪审员在处理涉军案件中的“维权卫士”作用、提出依法治军建议的“信息员”作用、解答官兵法律问题的“咨询员”作用、向社会宣传国防军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正在逐步显现。